新的危废名录将催生海量危废鉴别业务?
以常见的化工厂污水处理污泥举例,一般有物化污泥及生化污泥。
和之前2014版危废名录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的名录加强了危废鉴别工作要求,生化污泥想按照一般固废处理?去鉴别吧。物化污泥搞不清楚是不是危废?去鉴别吧!
总之,就是一言不合就去鉴别!
这样一来,除了检测公司天上掉馅饼之外,做环评的也可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老客户:老王,您还为生化污泥作为危废处理而烦恼吗?那就去鉴别吧,鉴别后如果不是危废就可以按照一般固废处理啦,帮老板省钱不说,危废管理责任压力也小很多喔!
对照新的名录,物化污泥适用于第八条:
第八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 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在新的名录中,对于生化污泥进行了有条件(必须先做鉴别)的豁免,大量条目中明确了“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按照环保部的解读,对于化工废水处理产生的生化污泥,必须先去做鉴别,经鉴别不是危废后才能被归入一般固废。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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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小唐